据交通运输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统计,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共有2382家网络货运企业(含分公司),整合社会零散运力549.3万辆,整合驾驶员496.9万人。从第一季度到第三季度,全国网络货运企业共上传运单6566万单。目前道路运输占据着我国货物运输行业的重要地位,年运费总额约为5.6万亿元。
一、国家网络货运政策
2019年9月,交通部会同税务总局发布《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以下称《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物流平台企业可按照《办法》规定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同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9〕405号,以下简称405号文件),明确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继续允许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为会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代办涉税事项。
二、网络货运经营指南具实操性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为物流企业及物流平台申请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提供了服务指南;为县级交通监管部门审批网络货运资质提供了服务指南;指导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数据及时上传至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建设指南》,为物流企业及物流平台申请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提供了服务指南;为县级交通监管部门审批网络货运资质提供了服务指南。《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接入指南》,指导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数据及时上传至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
三、数字化和智慧化助力网络货运
随着道路运输市场发展完善,对智能网联化的诉求势必会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智能化应用会渗透到更多的行业场景;另一方面,物联网产品的类型也将更加丰富。这些都将会推升智能网联化的覆盖度与成熟度。未来,在由货运经营者组成的道路货运生态中,数字化和智慧化将是整片生态的土壤,将物流行业的一切都网联在一起,帮助货运经营者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改善安全。
来源:发现新物流
